神真正的本性
安德烈.渥邁克
近來的某天,主在淩晨3:30把我叫醒,對我說:“我提升你,為了叫你改變人們對我既有的看法。這將改變他們的人生,隨之他們會改變世界。”哇!這一句話就概括了這整個資訊。
如果人們知道神有多好,他們會愛他並且為他而活。那將會解決這個世界上所有的問題。但是,神一直以來被人們誤解,以至於大部分人不認識他、不知道他是好的、良善的。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誤解呢?
其中,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宗教誤用了律法。而這使得神的形象大大受損。因為律法是借著摩西頒佈的,恩典和真理是借著耶穌基督賜下來的(約翰福音1:17)。律法是準確無誤的,但是是不完全的。而且,如果律法沒有被正確應用,它將錯誤地代表神。
耶穌是神完美的表現(希伯來書1:3)。他說,看見他的,就是看見了父(約翰福音14:9)。他做的完全是他看見父所做的事(約翰福音5:19)。耶穌顯現給我們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8)。但是他總是被指控觸犯了律法。
當然,耶穌從來沒有觸犯過律法。而且從始至終,他是唯一一位真正遵守了律法的人。但是耶穌向人施展的憐憫和恩典是與舊約律法中“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律法截然不同的。
耶穌原諒了一個本應在律法下被定死罪的女人(約翰福音8:1-11)。耶穌與稅吏和罪人一同飲食、交友。這些事是當時律法主義的猶太人絕對不會做的(馬太福音9:11)。耶穌觸摸了那些律法下不能觸摸的(馬太福音8:3),愛了那些律法下不該被愛的(路加福音8:2)。他向我們展示了舊約律法所未曾展示的恩典和憐憫。
錯誤地理解舊約律法的目的會導致我們錯誤地理解神的本性。大部分人相信神頒佈律法是為了告訴人們他們應該怎樣做才能與神建立關係。但是,律法從始至終都不是為了使我們與天父建立關係。律法是為了揭示人的罪,並且讓我們認識到我們需要神。律法的頒佈顯明了我們是多麼的不聖潔,使我們對於試圖賺取救贖只能絕望,從而僅憑信心像接受禮物一樣接受救贖。律法是為了讓我們從“自己的義”轉向“因信稱義”,而第二種“義”只能來自一位救主(羅馬書10:3-4)。
思考一下聖經中講述律法的一些章節:
- 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哥林多前書15:56)。
- 律法是死和定罪的職事(哥林多後書3:7,9)。
- 律法帶來的是罪惡感和對罪的認知,而不是救贖(羅馬書3:19-20)。
- 律法叫罪活過來,叫我們死(羅馬書7:9)。
- 律法顯出了罪,產生絕望(羅馬書7:13-25)。
為什麼神會給我們一樣有這麼多負面影響的東西?這是因為我們已被罪戰勝但是我們卻不知道。在我們被鼓舞、憑著信心從一位救主那裡接受恩典的禮物之前,我們需要被說服 – 我們拯救不了自己。
因此,主將他把對於“聖潔”的標準(也就是律法)顯示給人。他的標準大大超出我們任何一個人所能達到的。在神開始在我們生命裡做工之前,我們必須來到自己的盡頭。律法完美地起到了這樣一個功用。它看守著我們,直到因信得救的真理到來,讓我們明白唯一的出路只能是向上尋求神。(加拉太書3:23)
只要律法是為了這個目的來使用,它就是好的(提摩太前書1:8)。但是如果人們被灌輸的觀念是 – 神的祝福是基於我們的行為;那就扼殺了我們對耶穌的救恩的信心。宗教教導我們必須先達到律法的要求,才能得到神對我們的青睞,神才會用我們。這種教導是完全錯誤的!
亞當犯罪後2000年,神都以恩典和憐憫待人。但是自從律法頒佈後,這種恩典和憐憫似乎就看不到了。舉例來說,神不但沒有處死第一個謀殺犯,反而保護了他(創世記4:15),而不是像後來律法中規定的那樣處死他(利未記24:17)。亞伯拉罕跟他同父異母的妹妹結了婚,如果按照律法,當被處死(利未記18:9)。雅各跟一對親姐妹結了婚,後來律法也把這種行為判為死罪(利未記18:18)。然而,因為當時神不算他們為有罪的,亞伯拉罕和雅各成為了舊約中以色列的兩位偉大的始祖(羅馬書5:13)。但是,當律法頒佈後,神顯明了他對於罪的憤怒(羅馬書4:15),我們則被捲入神與罪的爭戰當中。神為罪的緣故,擊殺了所有得了麻風病(民數記12:10、 歷代志下 26:19-20 )和其他得了各種瘟疫的人(申命記28:15-68)。
然而,這都不是神對於罪做出的最初的反應。這從神在亞當犯罪二千年後才頒佈律法、顯明他的憤怒可以看出。在律法頒佈之前,神並沒有記算人的罪。
但是,律法讓罪活過來,並且至我們於死地(羅馬書7:9)。律法釋放出了神的憤怒(羅馬書4:15)。這主要是為了兩個目的。第一:神展示了他對於罪的憤怒,使得人們永遠地改變了對罪的看法。如今,人清楚地瞭解到神有多麼憎恨罪,從而起到了威懾的作用,告誡人們遠離罪。
第二:更重要的是,律法設定了一套完美的行為準則。那些清楚明白這一點的人知道自己永遠無法達到這個標準,永遠不夠資格從神那裡掙取任何好處。這也讓我們明白神從不虧欠我們,促使我們去投靠神的憐憫。這一點十分重要。這也是律法所要達到的目的。
正確適當地使用律法能驅使我們投靠神的憐憫,而不是因內心被譴責、感到內疚而遠離神。當我們來到耶穌面前像接受一份禮物一樣接受他的救贖(羅馬書6:23),我們就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羅馬書6:14)。
神一直以來都希望能以恩典待我們,但是他不能轉頭忽視罪的存在。罪的債需要被償還。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要來。他為了全人類所有的罪,承受了神的所有的憤怒(約翰福音12:32)。那些憑著信心接受了耶穌救贖的禮物,從而領受了神的恩典的人就不在神的憤怒之下了。神再也不會生我們的氣,並且再也不會訓斥我們了(以賽亞書54:9)。哈利路亞!
我們的罪債已經被償還了。不僅如此,我們在基督裡成為了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這是一個偉大的交換。他不僅拿去了我們的罪,還把他的義給了我們。如今在靈裡,我們跟耶穌一樣聖潔(約翰一書4:17)。這一真理大有能力。如果大家都能明白我在這封信裡所分享的資訊,那會讓所有的事情都發生改變。
因此,我製作了這個名為“神的真正本性”的教導。它將舊約律法中神的憤怒和懲罰與新約中的恩典和憐憫協調起來。任何人都不可能跟一個他不真正認識的人有很好的關係。這個教導真實展現我們充滿憐憫、慈愛的天父,使你們能夠前所未有地大膽領取他的愛。我鼓勵你們找來這個教導的書、CD或DVD深入學習。
我希望大家都能看到主在恩典聖經學院(Charis Bible College)的作為。許多前來學習的人在學到了我在這封信中分享的真理後都獲得了新生。這個資訊不光改變了他們對於神的看法,也改變了他們。我每天都能聽到這樣的好消息。我也全心期待著他們將去改變世界。感謝主耶穌!
謝謝所有幫助我們建立、發展起一個世界級恩典聖經學院的朋友們。在這裡,成千上萬的人成長起來,要將這好消息的福音傳到世界盡頭。福音是神的大能,我們也一直見證福音使人得自由。謝謝所有將這件事變為可能的人。沒有你們的幫助我們是無法做到這一切的。
如果你還沒有加入我們,請你們能考慮加入。世上有許多事物在分奪我們的錢財,但是,改變人們的生命、從而改變這個世界,應該排在首要地位。請考慮支援我們,成為這個改變生命的事工的一員。
(若無特別注明,文中經節均引自和合本。“現”為現代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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