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現實還是隱喻?

福音這個詞的意思是好消息,可告訴人們他們會下地獄並不是好消息。然而,那些不接受神恩典的人會下地獄,我相信人們理解這一點很重要。

我對終極和解普世得救這一教義感到震驚,該教義如今已悄悄地進入了基督的身體。這種教義教導說,神最終會讓每個人與祂和好,甚至是魔鬼和那些在地獄裡的人。此教義的一些變體說,地獄只是一種精神狀態,並不是一個真實的地方,或者那些在地獄裡的人只會在有限的時間內受到懲罰。事實遠非如此。

當我為此禱告時,主提醒我,通道是從聽道來的(羅10:17)。然後祂問我,“你上一次從聖經中教導關於地獄的事是什麼時候?我意識到我從來沒有教過關於地獄的完整資訊。我當然相信它存在並提到過它,但從未對此做過專門的教導。

我一直在強調神無條件的愛和恩典,對此我並無歉意,正是這恩典和愛改變了我的生命。神對我的愛讓我興奮不已,但理解神對罪的公義和忿怒,使我更加珍惜我所得到的救恩。輕視罪會阻止我們領受神之愛的完全啟示(路7:47)。所以,就這樣我開始了關於地獄的教導。

神對罪並非視而不見或改變了態度。透過祂兒子的犧牲,神為我們的罪付出了全部代價(林後5:21)。任何拒絕或忽視如此偉大犧牲的人都將為此付出永恆的代價。

罪必須受到審判(羅623),而且也受到了審判,那是在耶穌的肉身上實施的(彼前224)。但是那些不以耶穌為主的人將要去地獄,來償付他們最大的罪——拒絕接受耶穌的犧牲救贖(約16:8-9)。

耶穌所做的犧牲遠遠超乎我們的想像。聖經不僅教導說,當被掛在十字架上時,人們已經無法認出祂的人形(賽52:14),而且還教導說祂實際上成為了罪(林後5:21)。

臨死前,耶穌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神離棄了耶穌。祂無法面對耶穌所成為的罪。如果神離棄了祂的獨生子,我們誰還會有什麼機會呢?這就是為什麼說,對於那些愚蠢地忽視這一巨大犧牲的人,有一個真實的地獄。

在舊約中,希伯來語she’owl一詞被翻譯為“地獄”(hell)31次,“墳墓”(grave)31次(作者指的是英王欽定本――譯者注)。幾乎每次它被翻譯成“墳墓”,都是在說敬虔之人死後的去處,而當它被翻譯成“地獄”時,說的都是不敬虔之人的歸宿。

在耶穌復活之前,每個人死後都進入了地球的中心。那裡有兩個區間。一個被稱為“亞伯拉罕的懷裡”或“樂園”,而另一個被稱為“陰間”,一個受折磨的地方(路16:23-28)。

在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中,財主從陰間(受折磨的地方)對亞伯拉罕說話。路加福音16:22-26說: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

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中學到很多東西。首先,它清楚地表明,在陰間,那些受折磨的人可以看到深淵對面的人。他們可以聽到、口渴、感受到痛苦和悲傷,甚至可以與樂園裡的人交流。但有一件事地獄裡的人永遠做不到,那就是死亡。

主耶穌復活後,關於陰間的事情發生了變化。耶穌下到陰間,拿走了陰間和死亡的鑰匙(啟1:18),釋放了被擄的人——那些在亞伯拉罕懷裡的人。

以弗所書4:9-10說:

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到地下嗎?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在打敗魔鬼並釋放被擄的人之後,耶穌帶著亞伯拉罕懷裡的人與祂一起去了天堂,就是現在所有信徒都會去的地方。但我們不會永遠生活在天堂裡。我們會住在那裡直到這個世界的末了。然後神要造一個新天新地,所有的信徒都要和耶穌一起住在新耶路撒冷(啟21:1-4)。

在那之後,陰間將不再位於地球的中心,而是被扔進聖經稱為火湖的地方(啟20:14),一個為撒旦及其使者準備的地方(太25:41)。

在馬太福音25章中,我們讀到萬民都要來到主前的故事,祂坐在寶座上,在那裡祂要將綿羊與山羊分開。

在馬太福音25:34中,祂對義人說:

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但對不義的人,祂說:

你們這被詛咒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25:41)

雖然地獄從來都不是為人類準備的,但那些拒絕如此偉大犧牲的人,將會與魔鬼及其使者一起,永遠待在那個可怕的地方(啟20:10)。

聖經在路加福音中也表明,神所尊敬的人不一定是世人所尊敬的(路1615)。那位財主有漂亮的房子,時髦的衣服,以及最好的一切。儘管應有盡有,但他卻從來沒有對那討飯的有任何憐憫。我敢說,他去世後曾有一場奢華的葬禮,可能有成千上萬的人聚在一起,談論他過去的成就有多偉大。

然而,聖經只說他被埋葬了,任由他腐爛在墳墓裡。另一方面,在地上最被鄙視的乞丐卻被天使接走了。在兩者之中你更願意成為哪一位呢?當你從永恆的角度來看這個故事時,與神已為我們預備的相比,這世上的苦難就顯得不足介意了(羅818)。

這就是為什麼在科羅拉多州恩典聖經學院,有一面牆專門用於紀念那些我們稱之為“信仰英雄”的人。這些畢業生就像我們學院分校的總監們一樣,無私地奉獻自己的生命,將福音資訊傳播到世界各地。我相信這些人是神所重看的,並有益於我們大家去做同樣的事情(撒上2:30)。

我們也可以從聖經中看到,沒有第二次得救機會,沒有天主教所教導的煉獄,沒有最終和解。在這世間,財主拒絕了神,直接下了地獄。當財主懇求憐憫時,亞伯拉罕什麼也做不了。地獄裡永遠不會有憐憫,不會有希望,也永遠不會有任何形式的良善

這世上沒有一個人配從神那裡得到任何好處,也絕對沒有任何人能夠做任何事情來贏得祂的恩典。如果這冒犯了你,那麼你剛剛經歷了十字架讓人討厭的地方(路5:11)。與神的標準相比,人的公義並不比污穢的衣服更好(賽64:6)。但神是如此愛人,以至於差遣耶穌,一隻沒有玷污的羔羊,成為贖罪祭。

如果耶穌為我們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罪而死——祂確實這樣做了,那麼是什麼決定我們永遠與祂同在,還是永在地獄呢?聖經清楚地表明,聖靈使我們知罪,唯一會導致人下地獄的罪,就是拒絕接受耶穌基督的犧牲救贖。

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單數〕、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16:8-9,括弧內為作者注)。

避免下地獄絕對是件大事。然而,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遠不止是避免下地獄。我剛剛完成了名為《十字架的大能》的新系列講道。在這個系列中,我教授了五個主題:“十字架的真諦”、“十字架的冒犯”、“十字架的敵人”、“十字架的拯救”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