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一盟約:神的始初計劃

在當今多元混雜的文化中,有一件事始終清晰無誤:婚姻不是出於人的想法——而是神的旨意。在建立教會或政府之前,神就在一男一女之間設立了婚姻的盟約(創世記 2:24)。這是所有人際關係中最根本的。當人們按照神的設計來生活時,婚姻不僅祝福夫妻雙方——它更成為社會穩固的基石。

聖經告訴我們,男人和女人都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旨在同心同德,目標一致,行在愛中。從一開始,神就賜給他們權柄——不是彼此管轄,而是治理全地(創世記 1:28)。祂創造他們夫妻互補,建造婚姻成為家庭生活的根基。神賜福他們的結合,並呼召他們要生養眾多,使家庭成為養育下一代的基地。這一父母之責在聖經中反覆出現,表明教育應當始於家庭——需要父母雙方的同在與投入。

然而,這種聖經所啟示的設計如今正面臨日益加劇的攻擊。在最近一期的《真理與自由節目》中,我與婚姻專家傑瑞和凱特•安吉洛(MarriageMinute.org 的創辦人)對談,探討了神在婚姻這方面的計劃如何影響方方面面——從情感健康、經濟穩定,到地方教會和社區的凝聚力。

正如傑瑞所指出的:「神在創世記裡設立的第一個制度就是婚姻。在啟示錄裡,我們又看到羔羊的婚宴。從創世到啟示錄,婚姻都處於神救贖計劃的核心。」基督徒領袖和機構早已注意到,當婚姻穩固時,家庭就更容易興旺,社區也因此更加健康。甚至在商業領域,那些投資於員工婚姻健康的公司報告說,每花一美元,就能得到四到七美元的回報。

儘管如此,我們的文化卻常常忽視婚姻作為盟約的本質。終身的委身被便利所取代。人們推卸責任,轉而去追求個人滿足。我們也正在看到其後果:貧窮、犯罪、父親缺位,以及價值觀的瓦解。

解決之道不在於擁有更多的政府計劃——而在於回歸神的原初設計。正如凱特分享的,85%的教會在婚姻事工上沒有任何投入。這種狀態必須改變。教會必須興起,教導符合聖經的婚姻觀,並在夫妻關係陷入危機前就給予支持。

我們也應該推動一些州已經採用的所謂「盟約婚姻」——一種法律上認可的婚姻形式,要求婚前輔導、限制離婚理由,並重申婚姻委身的終身性質。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維護婚姻作為神聖盟約的屬靈實質,因為它反映了基督對祂新婦——教會的愛與信實。

婚姻不是過時的制度。它是神聖的。當我們與神的計劃對齊時,每個人都會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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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哈里斯(Richard Harris)是一名執業律師,同時也是「真理與自由」的執行董事。他畢業於康奈爾大學法學院,擁有二十七年的法律經驗,曾協助創立恩典聖經學院的「實踐政府學院」,並現任該院院長。理查德熱衷於裝備基督徒去影響政府,並恢復美國的聖經根基。